摘 要:分析了水煤氣生產裝置中存在的容易造成火災、爆炸及灼傷、機械傷害等事故的危險性因素;運用預先危險性分析及事故樹分析方法,對水煤氣生產裝置進行了危險性評價;提出了應采取的安全對策,以保證水煤氣生產裝置安全運行。
關鍵詞:水煤氣,生產裝置,危險性,安全評價
文章編號:1005—9598(2013)—02—0061—04 中圖分類號:TQ542.4 文獻標識碼:B
1 水煤氣生產裝置存在的危險性分析
1.1 存在的事故隱患
水煤氣的生產一般采用間歇周期式固定床生產技術,在氣化爐中,焦炭與蒸汽發(fā)生化學反應生成水煤氣。水煤氣主要成分為CO和H2,二者共占水煤氣總成分的85%以上,按照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(GB50016—2006)危險化學品儲存火災危險性分類,并按照《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》(GB13690—2006)的規(guī)定,CO、H2和甲烷都屬于2.1類易燃氣體,無色無味,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或高熱會發(fā)生爆炸。CO相對密度(空氣相對密度=1)0.97,爆炸極限為12.5%~74.2%,危規(guī)號21005;H2為甲類火災危險性,相對密度0.07,爆炸極限為4.1%~74.1%,危規(guī)號21001;甲烷相對密度0.55,爆炸極限為5.3%~15.0%,危規(guī)號21007。生產水煤氣的主要原料焦炭屬丙類火災危險品,可燃物質,其粉塵具有燃爆性,粉塵平均粒徑4μm~5μm時,其爆炸下限質量濃度為37g/m3~50g/m3。焦炭高溫表面沉積粉塵5mm厚,其引燃溫度為430℃,云狀粉塵的引燃溫度>750℃。以上都說明水煤氣生產裝置存在易燃易爆危險,不僅如此,水煤氣生產裝置中的CO屬Ⅱ級危害毒物,一旦發(fā)生煤氣泄漏,就可能引起人員中毒。由于操作環(huán)境是高溫環(huán)境,工藝操作連續(xù)性強,設備長期承受高溫和內部介質的沖刷、滲透、腐....